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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0-02-05 10:34:02 浏览:78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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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2 月 4 日 在全椒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喻尊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 年工作情况

  2009 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 “ 求实、规范、创新 ” 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进全椒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以服务第一要务为中心,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把服务发展作为发挥检察职能的最佳途径,自觉地将检察工作置于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以服务效果检验工作成果。

  (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牢固树立 “ 稳定是第一责任 ” 意识,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加强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高压态势 , 切实增 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 84 件 148 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 78 件 142 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146 件 234 人,经审查提起公诉 124 件 206 人、移送市检察院 4 件 4 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重大、疑难案件讨论 17 件。 5 月 14 日 ,选择一起侵害农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破坏新农村稳定典型案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观摩庭,被告人王磊由审前拒不认罪变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既严惩了犯罪,又教育了群众,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二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把宽严相济贯穿办案全过程。该严则严,选派业务骨干对分别以高亮、田军和黄军为首,涉案人员达 30 人的三股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引导侦查取证,做到快捕快诉,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当宽则宽,完善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捕前、诉前刑事和解,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确有悔罪表现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亲友、邻里之间因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双方自愿和解的,依法从轻处理 6 件 6 人。慎重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参与开展社区矫正,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

  三是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 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首办(问)责任制,推行 “ 三推定 ” 工作法(群众来访有理推定、申诉复查有错推定、息诉罢访有解推定),成功办理来信、来访 76 件次,检察长带案下访巡访 12 次。深入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对 9 件涉检信访隐患,实行领导包案制,实现国庆 60 周年和中博会期间赴省进京零上访。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 “ 实事求是、有案必办 ” 原则,加大办案力度, 全年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 21 件,初查后立案侦查 14 件 24 人,同比上升 60% ,案件提起公诉后有罪判决率达 100 %。

  一是突出查办大案要案。 坚持把查办大案要案、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立案侦查 5 万元以上大案 11 件 19 人,查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5 件 5 人,其中副处级 2 件 2 人(均为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在市检察院指挥下,先后查处了市建委建管处原处长秦家贵受贿案、市教育局基教科原科长张庚冬受贿案、来安县水利局原局长颜家庆受贿案、滁州粮库原主任刘金寿受贿案、清流监狱二监区原教导员竹青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

  二是扎实开展查办职务犯罪专项活动。 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查处了发生在土地规划、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城镇建设等涉及民生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7 件 7 人。积极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 5 件 10 人,保护了农民利益,维护了农村稳定。 2009 年 7 月,根据群众举报,一举查明了十字镇十字社区原支部书记刘其龙触犯四个罪名、涉案数额达 22.9 万元的重大犯罪事实,刘其龙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 6 年。扎实开展查办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后与 4 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就进一步规范我县矿山开采征占用林地审批提出检察建议,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全力服务软环境建设。 严厉查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管理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过程中索贿受贿行为,查办此类案件 3 件 3 人,给公职人员权钱交易敲响了警钟。着力改进办案方式,提升、放大办案社会效果,认真执行我院出台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决定》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措施》等规定,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办案力度,坚决防止因办案不当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如在查处某公司负责人朱某贪污案时,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保证了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把因办案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多做案外工作,围绕损商扰商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就优化软环境向县委作专题报告,受到县委和市检察院充分肯定。

  四是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 坚持侦防一体化工作格局,按照 “ 五个一 ” ( 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整改、一案一回访)工作机制的要求,发预防检察建议 18 份,进行个案回访 10 次,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 14 件,上法制课 10 次,提供行贿档案查询 82 次。派驻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试点工作稳步开展,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开展同步监督 66 次,标的达 4.5 亿元。 9 月 17 日 ,组织县交通局中层以上干部旁听一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进行警示教育。针对涉农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组织开展了涉农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向各镇及涉农部门赠阅《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教育读本》。

  (三)扎实开展诉讼监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针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 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探索行政执法案件向检察机关备案制度,办理立案监督案件 17 件;建立刑拘在逃、批捕在逃和另案处理人员台帐,实行 “ 菜单式销号 ” ,拓宽侦查监督渠道,在基层组织中聘请 23 名诉讼监督信息员。全年不批捕 1 人,纠正漏捕 2 人,追诉 4 人,退回补充侦查 22 件。

  二是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 落实和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和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制度,全年出庭支持公诉 124 件。加大刑事案件抗诉力度,重点抓好职务犯罪案件判决监督工作,依法抗诉 1 件 1 人;全面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提请抗诉 8 件,向法院发再审检察建议 12 件,法院改变原处理决定 4 件。对裁判正确的,重视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成功办理民事调解(和解)息诉案件 6 件。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所检察工作。 检察收押各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25 人,检察监外执行罪犯 98 人,开展安全防范检察 42 次。扎实开展看守所专项检察工作,规范看守所监管活动,继续实行羁押期限届满提示制度,确保了各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加强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建设,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系统实现联网。

  二、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强基固本,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检察队伍。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 2009 年检察工作首要政治任务,与 “ 大学习、大讨论 ” 活动结合起来。作为全县示范单位之一,我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扣 “ 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创新工作机制、争创全省先进 ” 活动主题,突出检察职能,突出实践特色,全体干警学习求真、调研求深、讨论求透,效果求实,澄清了科学发展模糊认识,形成了推进全椒科学发展和自身科学发展的共识。由于活动开展有力、有序、有效,省检察院检察长崔伟、市委书记韩先聪先后亲临指导检查,并给予肯定。

  (二)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是高检院 2009 年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年初,院党组自我加压,提出把 2009 年作为 “ 创建攻坚年 ” ,努力争取 2010 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活动中,一是抓开局。院党组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改变往年年初松、年终紧的问题;二是抓落实。明确全市扛红旗,实施任务分解,形成压力传递,打造动车团队;三是抓督察。对照目标,落实 “ 三定 ” ,采取周例会、月督察进行调度,以实绩论英雄。

  (三)抓好检察文化建设。 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检察文化建设指导意见。举办春训班,邀请法学专家和上级院业务骨干分别作学术讲座和业务辅导。积极开展岗位练兵,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 “ 全省优秀公诉人 ” 、 “ 全市优秀侦查员 ” 评选,争取名额选送干警参加各类培训 28 人次。丰富干警文化娱乐生活,建成干警活动室和阅览室,组建乒乓球队、羽毛球队、篮球队和女子健身操队,获得省和市县级奖项 5 个。围绕检察工作难点和热点,积极开展检察调研和检察宣传。

  三、以检察工作创新为抓手,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积极、稳妥、依法地推进检察改革,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新动力。

  (一)全面推行 说理式执法 从民事行政检察到刑事检察、从法律文书制作到其他办案环节,先后建立了 “ 逮捕必要性证明 ” ,不批捕、不起诉说理,民事行政提请抗诉书说理和答复举报人说理等 8 项制度,开展 “ 说理式执法 ”100 件,收到 “ 双满意 ” 效果。一方面,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统一了思想认识和执法尺度,节约了司法资源;另一方面,以当事人听得懂语言和能接受的方式进行说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促进了诉讼公正、规范、和谐。

  (二)首设全省检察机关信访心理疏导室 针对一些长期缠访、重访和心理不健康人员上访问题,经过充分论证,决定运用法律和心理两种方式,消除重点信访隐患。为此,成立了 全省检 察机关首家信访心理疏导室, 聘请心理学博士为 特约心理疏导指导员, 聘任 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心理疏导员,运用心理咨询的方法,对信访人予以心理疏导、抚慰,成功息诉 3 件,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三)开展 检察开放日 活动。 把 “ 检察开放日 ” 活动确定为推行 “ 阳光检务 ” 新模式,首次组织开展了 “ 检察开放日 ” 活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发地基层干部和群众代表等共 20 余人旁听全省检察机关观摩庭,并走进检察院全面听取工作情况介绍,全方位了解检察工作流程和信息化建设成果,以公开促规范。

  四、以强化自身监督为重点,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建设

  把强化自身监督摆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位置来抓,用比监 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确保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大人事安排积极向县委汇报。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作 2006 年以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诉讼监督工作专题报告。畅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渠道,通过走访、短信、座谈会等方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继续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完善外部监督机制。

  (二)切实强化内部监督。 首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制度,防止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其次,突出抓好自侦案件监督,严格执行自侦案件上报市检察院审查逮捕制度,严明办案纪律,参与办案的干警统一使用案件专用号码,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实现对执法办案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第三,突出内部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实行 “ 一访两卡三书 ” 制度,对发案单位进行回访 13 次,填写执法、廉政监督卡 30 份,发放各类权利告知书和征求意见书 162 份。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围绕重点工作、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开展检务督察 20 次。

  一年来,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 我院先后被授予 “ 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 、 “ 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 等荣誉称号。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 服务大局的理念、思路、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拓宽和深入;二是队伍结构不合理,人员老化、检察官断档问题已影响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三是法律监督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手段和力度有待强化。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10 年工作意见

  2010 年是实施 “ 十一五 ” 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县推进科学发展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全椒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理清服务和保障工作大局的思路

  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准确把握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党的建设带动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新特点新要求,更新执法观念,创新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打击、预防 、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着力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 “ 三农 ” 工作、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

  着力加强对刑事犯罪的法律监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量刑建议、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为科学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着力加强对经济犯罪的法律 监督,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科学发展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着力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试点工作,为科学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着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经常性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司法不公、不廉的监督,为科学发展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进一步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开通 12309 举报电话,完善下访巡访、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等便民利民新措施。

  三、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党组、检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促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锤炼过硬学风、工作和生活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培育 “ 忠诚、公正、清廉、文明 ” 职业道德,汇聚干事创业之风、人文和谐之气和昂扬向上之势。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专项业务、专项技能培训,努力培养出一批办案能手和业务尖子。加强规范化建设,拓展网上办公、办案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严密办文、办事、办案流程。

  四、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具体措施,健全人大代表监督检察工作的制度,积极探索和开展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参与检察长接待活动。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密切与特约检察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的联系,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全面推进 “ 阳光检务 ” 建设,认真落实 “ 检察开放日 ” 制度,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完善与公安、法院联系协助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分工明晰、协作密切、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全椒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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