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 2 月 4 日 在全椒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全椒县人民法院院长 高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全椒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 年工作回顾
2009 年,县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 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审判、执行、基层基础建设在市中院的年度考核中均位居前列。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服务“三保”工作大局
我院始终把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全力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全年受理各类案件 2304 件,审(执)结 2269 件,结案率为 98.5% ;收、结案同比上升 13.9 %和 23.9 %。
(一)宽严相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落实“平安全椒”建设要求,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 135 件,判处罪犯 204 人,结案率为 100 % ,平均审限为 30 天。收、结案同比上升 38.9% 和 41.5% 。严厉打击强迫妇女卖淫、抢劫、抢夺、盗窃等暴力、多发性犯罪,共有 19 人被判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严惩了强迫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陈宝国、撬窗盗窃达诺乳业财产的犯罪分子潘毅、盗窃滁全路路灯电缆线的犯罪分子沈海涛,三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在严打的同时,对过失犯、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中一些罪行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达到了惩罚犯罪,促进罪犯改过自新的目的。全年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16 件,推动了我县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实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模式,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预防工作;建立社会调查员制度,聘请 6 名社会热心人士担任社会调查员,协助做好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促使其及时得到矫正。加强刑事和解工作,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 80% ,使 18 名受害人及亲属及时获得经济赔偿 270 万元。
(二)能动司法服务发展,保障经济社会的正常秩序
为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县经济建设的影响,我院及时制定了《服务经济发展措施若干条》,以具体的司法举措,服务县域经济的发展。全年受理商事案件 322 件,审结 315 件,涉案标的额 4390 万元。
突出服务经济开发区企业发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时审结了友西混凝土有限公司诉滁州天宇、全动机械诉云南润祥工贸有限公司等买卖纠纷 22 起,为开发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700 余万元。对开发区企业作为被告的案件,在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前提下,运用 柔性司法手段帮助被诉企业渡过危机。如 依法调结了滁州志明钢结构有限公司诉科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全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合同纠纷案,保障了被诉企业的生产和经营。 加大对企业到期债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全年审结全柴集团等企业追索欠款案 104 件,共追回债权 3000 余万元。 依法保障金融安全, 审结 借款合同纠纷 83 件,涉案标的 730 万元,为金融机构收回债权 615 万元。扎实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 , 主动为天成有限公司等数家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帮助企业分析存在的问题、困难,提出建议,预防风险,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依法稳妥审理涉农案件。针对土地征用款分配纠纷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难、执行难等难点问题开展调研,与镇村联动合力化解此类纷争 25 件,促进了农村和谐。
(三)和谐司法维护民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 全年受理民事案件 1171 件,审结 1145 件,其中调解结案 698 件,调解率达 61% ,同比上升 4% ,平均审限 43.1 天。实行 “诉前、诉中、判后”三调联动,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结合风俗民情,开展情景交融的调解工作,拉近法官和群众的距离,用真情化解纷争。全年 审结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465 件,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属确认等案件 504 件。 高效快捷地审结薛某某等人诉宁某及全椒平安保险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并将兑现款在第一时间内送到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受害人家中。强化诉前调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全年诉前调解纠纷 18 起,成功地调解了柏某与古河镇因公墓被毁坏引发的纠纷,避免了等待该纠纷处理结果的其他 40 多户群众集体诉讼案件的发生。
高度重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此类案 件对抗性强、处理难度大,极易引起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针对此 类纠纷逐年增多的状况,我院及时开展调研,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统一裁判尺度,同时加强与劳动监察、仲裁、公安等部门协调,多渠道解决纠纷,力促劳动关系的和谐。全年审结劳动合同案件 50 件,调解 32 件,成功地化解了马某等 7 人诉全椒千家惠服饰公司,李某等 5 人诉全椒东苑物业劳动合同纠纷案。
延伸审判职能,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正月十六走太平”民俗、 12.4 法律宣传日等节点,为企业、劳动者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先后座谈 6 次,发放宣传单 2000 余份,努力提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理清法律认知上的误区。针对审判实践中劳资双方疏于合同签订,引发劳动者诉请双倍工资等问题,积极建议用人单位完善劳动合同,引导企业在法治轨道中健康运行。
(四)行政协调化解矛盾,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着力构建“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诉讼模式。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的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纠正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主动介入大滁城建设及城市拆迁等中心工作,对建设中易引起争议的重点环节和细节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政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在维护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对涉及大滁城建设的案件,从立案到审理、到执行,每个环节都慎之又慎,正确处理司法为民和服务大局的关系,综合考虑和平衡各方面利益,力求既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展,又合法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通过法官 20 余次的反复协调,化解了杨某与县建设局及许某行政许可纷争,平息了两家与土地、建设单位长达 6 年的行政纠葛,促进官民和谐。全年受理行政案件 5 件,审结 5 件。 积极 配合县政府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行动”,组成专门合议庭负责此类案件的审查、执行及法律宣传,全年审查此类案件 32 件, 审查结案率为 100% ; 执行社会抚养费 23 件,涉案标的达 25 万元。
(五)强化执行维护法律权威,努力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全年 共受理执行案件 528 件,执结 740 件(含旧存),其中执结新收案件 348 件,新收案件执结率达 65.9% ,同比上升 10% ,平均结案天数为 54.4 天,同比宿短了三分之一,人均结案 91 件 , 执行到位标的额 2460 万元 。 一是强化执行措施 , 加大被执行人财产查找力度,实行强制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执行人员主动调查财产相结合,及时掌控被执行人的财产。一年来,依法调查被执行人财产 390 余次,涉及 1560 多名被执行人,采取查封、冻结、扣划财产措施 334 次,依法拍卖 5 次,实现债权 635 万元,对 7 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 10 名被执行人实行罚款。二是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监督。 实行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分离,打破了过去执行案件从收案到结案全由一人负责到底的执行模式,确保执行行为规范有序运行;坚持执行公开, 及时 将案件进展情况特别是执行中止、执行措施的运用等重点环节告知当事人,变“被动解释”为“主动告知”,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 三是 举全院之力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组成清积领导小组,对清理出的积案实行“五定一包”,限时结案。面对千余件执行积案,我院干警积极应战,采取非常规工作方式,实施夜间行动、节点行动、蹲点守候,采用分散执行与集中执行、威慑执行和思想教育攻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其他部门联动协助执行相结合等措施,强力推进清积工作。在清积活动中,我院 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123 件、重点案件 104 件全部执结, 执结标的额 246 万元,实现了中央确定的 目标。
二、深化便民举措,彰显司法为民
2009 年,我院以县委“ 软环境建设“百日提升”专项行动”活动为契机,深入落实司法为民举措, 制定了《便民措施十八条》,细化便民措施,确保群众打一个经济、便捷的官司。
优化窗口建设, 提高立案效率。实行即时立案制度,对符合起诉条件、手续齐全,在 20 分钟内办结全部立案手续。当天立案率达 95% 。采取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方便群众诉讼, 全年先后上门立案 9 次, 为 卧床不起的张老太上门立案、就地开庭解决了老人赡养问题 。 加强诉讼指导,在立案窗口张贴各种诉讼文书样本,诉讼费缴纳规定等,正确引导群众诉讼。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着力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 200 余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 43 万元。
全面开展巡回审判。对当事人年纪较大或路途较远、往返不便的,以及因农时繁忙的一律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全年巡回审理案件 65 件,调解 43 件。开展假日法庭,利用“五、一”假期开庭审结了因在外打工、正常工作日不能到庭诉讼的何某某诉蔡 某某离婚等案件,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
强化信访接待工作,解决来访群众诉访问题。 通过强化案件质量、判后答疑,努力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的发生。 进一步完善 院、庭长接待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处理机制,切实做到四个一批,对司法程序尚有补救可能的案件,畅通诉讼渠道,运用程序手段分流一批;对法律理解认识以及心理因素存在偏差的上访人,坚持情感疏导,运用感化手段稳定一批;对法律程序已了,复查确无错误,仍不理解的缠访人,多方协调沟通,适用帮助手段解决一批;对无理无据坚持上访的无理访老户,落实稳控措施,运用教育手段控制一批。确保了国庆 60 周年庆典及中博会期间无进京赴省事件发生。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法院科学发展
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抓好诉讼指导、庭审释明、裁判说理和判后答疑四个环节,向当事人告知诉讼风险,引导其依法有效行使诉权。继续推行判决书后附录法律条文,让当事人更直观地理解裁判理由和法律依据。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加大对重点、有影响案件的报道,先后对沈海涛盗窃、王某诉杨某借贷等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报道,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利用《阳光政务访谈》电视栏目宣传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让群众了解、熟悉诉讼程序,更好地行使监督权。
规范审判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对案件的立案、送达、保全、开庭、评查、归档等各环节予以规范,加强衔接,提高案件内部流转速度。对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和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依法适用民事简易程序和刑事普通案件简化审程序审理,缩短庭审过程,提高审判效率,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 案件数量、质量、信息宣传调研、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对业务部门重点考核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执行和解率、延长审限率等,对非审判辅助部门重点考核本职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算总帐。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年度奖惩,同时计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实行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每月对所报结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对发回、改判、信访案件实行重点检查,对审判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全年评查案件 2153 件,编发案件通报 4 期。
一系列举措,提高了工作质效, 根治了审判执行工作前松后紧、年底突击办案的顽疾,案件审理进度均衡合理。 2009 年,全院办结案件 2269 件,当事人因不服上诉仅 91 件,中院发回重审、 改判共 15 件,其它均维持原判, 发回重审 改判率为 6.61 ‰,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发改率最低。办案周期平均 45 天,同比缩短了 3.2 天,超审限案件保持了“零”目标。县委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超额完成,全年引资 3800 万。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干警争先进位的热情高涨,为民爱民意识不断增强,“五加二”“白加黑”已成工作常态,特别是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结案活动开展以来,执行人员仅休息过四个节假日。
四、加大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要求 每个法官审理每个案件、作出每个裁决、采取每项措施时,必须想到维护公平正义,绝对不能使人民群众感到有理无助,必须想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绝对不能使矛盾激化升级;必须想到推动科学发展,绝对不能影响发展环境;要求干警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警示教育, 通过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教育法官增强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以规范权力行使为着眼点,以公正透明为基本要求,制定完善了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并着力抓好制度落实。发挥法院廉政文化感召作用,制作了“五个严禁”宣传栏、“便携卡”、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促使廉政意识潜移默化、入脑入心;注重外部监督,通过聘请执法监督员,回访当事人,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促进司法廉洁;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监督,廉政谈话,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不适合在审判岗位工作的人员,坚决调离审判岗位,实行廉洁物理隔离。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强化教育培训 ,先后派出 40 余人次参加最高院、省高院、市法院的专项业务培训,每周五下午组织干警收看最高院巡讲团主讲的专业理论课程录像; 实行岗位大练兵活动, 开展了庭审驾驭能力、书记员庭审记录和卷宗装订技能、法警技能等训练,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 加大理论研讨力度,举办了“民商事合同纠纷”等专题研讨会,着力解决审判实践中的疑点、难点问题, 统一了法官对此类案件的法律认识和裁判尺度。 截至十一月干警在省、市级等各类媒体上 发表调研文章 20 篇。宣传报道被人民法院报等媒体采用 390 余篇 。
五、加强基础建设,提升保障水平
加大基础建设投入,改善办案条件。 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投资 1600 余万元, 建筑面积 9318 平方米的 审判技术用房于 11 月 12 日正式投入使用, 为法院的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提高管理科技含量,更新审判管理软件系统,建成了与省高院、市中院、基层法庭的四级联网,实现了上下级法院审判信息资源的共享。加大安全保障, 投入 30 余万元为法庭及审判区安装了安全设备, 确保审判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六、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努力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
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部署和大要案的审判、执行情况,先后就法院基础建设、队伍建设、执行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政协作专题报告,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的监督。
加强联络沟通。先后数次召开座谈会,邀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对我院工作进行监督,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少数干警工作作风不实,接待群众和当事人方式简单,缺乏亲和力; 少数法官办案水平不高,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 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情”干扰较为严重,执法环境有待改善;少数当事人法制意识淡薄,动辄围攻和威胁法官,法官思想压力加大,不同程度地存在畏难情绪;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继续给予关注、重视和支持。
2010 年工作重点
2010 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法院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的任务将更加艰巨、更加繁重。法院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更新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强化司法职能,全力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此,我们将围绕从 四个方面 继续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服务全椒新跨越。
第一,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的针对性,力求在更好地服务大局上取得明显成效。坚持县委中心工作进行到哪里,法院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依法审理好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案件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行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加大未成年人犯罪的帮教工作;充分发挥综治维稳成员单位作用,积极参与综治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全椒稳定。 妥善审理好在调整经济结构、加强“三农”工作、深化经济改革等方面发生的各类金融纠纷、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涉农纠纷、企业破产等方面的案件,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 与企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了解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加强行政审判,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完善社会管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动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机制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完善和正常运行,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进一步增强为人民司法的有效性,力求在服务民生上取得明显成效。 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具体的司法实践,精心审理好民间借贷、损害赔偿、教育、医疗、住房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案件,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扩大内需,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支持,化解各类群体性纠纷,稳妥解决群众涉诉信访问题;设立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更为完善的便民服务; 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诉讼问题, 努力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一切服务群众。
第三,进一步规范司法管理,力求在实现法院科学管理上取得明显成效。 优化各业务部门、审判部门与综合部门的职权配置,整合审判管理资源,构建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转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 , 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健全以审判流程管理为核心的审判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分析和月度、季度评查工作, 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尝试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和举办《法庭聚焦》电视专栏,做到阳光司法、公开透明。
第四,进一步推进法院队伍建设,力求在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上取得明显成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使干警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狠抓党建建设, 增强队伍战斗力,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执行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全体党员的党员意识,努力发挥党组织的战斗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强化教育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开展岗位练兵、院庭长审判实务评析、组织法官考察学习、培养奖励执法办案标兵等多种做法,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规范法官行为,弘扬司法正气,切实转变与服务大局不相符、与密切联系群众相背离的工作态度;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金制度》的同时,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充分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直接、实时监督,坚定不移地落实“五个严禁”;坚持“从优待警”,加大对干警的人文关怀力度,提升队伍的战斗力和向心力。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事业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快建设经济强县,实现“和谐平安”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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