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全椒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646件,审(执)结16396件,新收案件数由2012年的2383件上升到2016年的4915件,增幅达106%,法官人均收案数由2012年的66件上升到2016年的148件,增幅达124%。五年间,我院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省审判辅助工作先进法院”、“全省法院规范化诉讼服务中心”、“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先进集体”、“第二届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市法院先进单位”、“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第十届滁州市文明单位”,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三年被评为“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
一、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惩罚犯罪,积极推进平安全椒建设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1009件,审结966件,判处罪犯1517人。依法审结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群众关注度高、审理难度大的赵某、张某两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涉及被害人732人、涉案金额近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999宝藏网”侵犯著作权案以及柯某环境污染案。赵某、张某两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涉案人员达30人,两起案件均持续庭审5天,并全程网络直播,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力;“999宝藏网”侵犯著作权案的审结有力打击了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净化了网络空间,该案被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评为“剑网2014”专项行动十大案例之一。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对“7·19”拆迁安置补偿系列案的犯罪分子以及侵吞低保金等涉民生犯罪行为予以惩处,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严惩黄赌毒犯罪,审结石某某等30人赌博案、高某某组织卖淫案,净化了社会风气。审结我县首例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首例决定强制医疗案、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为符合法律规定的126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①,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依法调整民商事关系,主动服务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以保民生促发展为目标,坚持调判结合化解民商事纠纷。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044件,审结10914件。审结婚姻、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2093件。针对家事纠纷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关系,注重法与情的平衡,着力调解,维护家庭关系和谐稳定,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家事纠纷案件的调解率达71.5%。审结买卖、建筑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1323件,诉讼标的额5.6亿元。依法审结瑞祥、汉一等房产开发公司与业主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230件,涉案标的额2.3亿元,维护正常资金融通秩序。审结全椒农商行诉安福建材公司等系列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为经济转型提供有力保障。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涉案人员多、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兼顾劳资双方利益,稳妥解决纠纷,五年来,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05件。化解了全椒顺龙机械厂、安徽新大陆等企业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平等保护了双方当事人利益,规范了用工制度,减少了群体信访隐患。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2.3%,适用小额诉讼程序②审结民事案件536件,提高诉讼效率。
(三)依法解决行政争议,推进依法治县
坚持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受理行政案件109件,审结106件,其中非诉审查案件40件,审结40件,行政诉讼案件69件,审结66件。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9人次,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树立预防性行政司法理念,将行政行为的事后司法审查转变为对行政争议的事前预警预控。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先后组织行政机关人员旁听庭审13次,为行政机关授课3次,参加相关部门协调会、论证会37场,发送司法建议11份,推进法治全椒建设。
(四)加强执行工作,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共受理执行案件4125件,结案4051件,结案标的额7.2亿元。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当事人可凭身份证在执行信息系统查询案件进展。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升级,实现与上级法院联网、与部分职能部门“点对点”连接,共查询当事人存款信息16000余次,冻结、扣划1500次,查封车辆、房产800例。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执行百日会战、“一打三反”③等六项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案件850件,执结标的额3.2亿元。开辟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绿色执行通道,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146件,执行到位率89.9%。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先后发放救助金57.14万元,救助34件46人。开展“阳光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亲临现场,成功执结江海幼儿园强制搬迁案。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在全市法院首家推行淘宝网司法拍卖,成功拍卖车辆3台。加大失信成本,拘留64人次,限制出境5人次,限制高消费2人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776例。为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做出积极的努力。
(五)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坚持依法纠错原则,审结再审案件9件,对3件确有错误的案件进行改判。强化审判管理,扎实开展审判管理“三化”年④活动,对全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动态管理,通过案件评查、重点分析、审限预警、催办督办、效果评估、逐月通报等举措提高案件质效。五年来,我院民事审判质效连年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司法责任制为重心,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⑤。落实主审法官负责制,明确院、庭长不再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院庭长放权后,案件审理效率明显提升,平均审理时间缩短6天。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亲自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五年来,院、庭长办理案件7268件,占收案总数的45%,激发了全院干警的办案激情。推行专业化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金融借款案件由专门合议庭负责审理,提升审判效率和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五年来,此类案件审结3251件,上诉291件,改判11件,案件质效明显提升。
以落实员额制⑥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严格法官选任条件、岗位职责和员额编制,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确保改革稳妥推进。2016年11月完成法官遴选考试、考核、上报工作,首批入额法官32人,占总编制数的36%。人员分类管理按照省高院要求,正在逐步推进。
以保障当事人诉权为目标,推进立案登记制⑦改革。2015年5月1日实行登记立案以来,共立案7364件,当场立案率为99.8%,位列全市法院前列,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以及需要补正材料的,实行一次性告知,简化办事流程。
以动员社会力量化解矛盾为引领,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以诉调对接中心为载体,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与县工商联、交警队、保险协会和基层调解组织协作,加强涉诉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调解26户农民与全椒铜井鎏金生态种植有限公司的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截至目前,诉调对接中心共受理案件359件,调解成功359件,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三、践行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减少群众诉累。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实现立案、法律咨询、案件查询、预收诉讼费、信访接待“一站式”服务。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建立引导分流、首问负责等工作机制。规范“12368诉讼服务平台”⑧和诉讼服务网工作机制,提供人工服务230次,自助服务1400次。坚持上门立案、假日立案、巡回立案,为老弱病残及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对190份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前送达地址确认机制,避免因送达难造成审理周期过长。加强司法救助,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65万元,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强化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诉求。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建立完善诉访分离、信访终结、信访听证等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诉信访。坚持院长接访、联合接访等制度,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采取领导包案、司法救助和责任倒查等措施。五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2275人次,处理来函来信60件,化解信访案件99件。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6人通过远程接访系统向上级法院乃至最高人民法院反映诉求,有效预防越级访。
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工作,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强法庭硬件建设,配齐配强人员装备。五年来,人民法庭审结案件5179件,结案率98.2%,调解、撤诉3282件,调撤率63.4%。开展巡回审判,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巡回审判71次,审结案件68件。城东法庭将庭审开到老人的病床前,当场解决老人与子女的赡养纠纷。完善便民联系服务点工作制度,方便群众诉讼,在全县八个镇设立便民联系服务点。推进法官工作室工作,现有法官工作室5个,接受咨询700人次,调解纠纷110件。开展送法下乡、案件回访等工作,宣传法律知识,促进社会和谐。
加快信息化步伐,促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坚持“科技强院”方针,投资600余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先后建成3个标准科技法庭和9个简易科技法庭,完成庭审同步录音录像5802件次。建成远程提讯室、远程接访室、视频会议室,实现信息实时更新和互联互通。大力推进诉讼材料和案卷档案电子化,完成历年诉讼档案扫描,形成电子文档19743卷137万页,为实现档案电子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深化司法公开,建设“阳光司法、透明法院”
完善司法公开机制,提升司法透明度。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当事人可实时查询立案、审理、执行、审限、结案等信息,确保当事人实时动态监督审判人员依法办理案件。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对280件案件庭审进行网络直播,网上浏览量9万人次。开展庭审进驾校、进校园活动8场。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机制,坚持应上尽上,对依法可以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现已上网生效裁判文书8670篇,上网率100%。
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拓宽群众获取司法信息的渠道。积极运用官网、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2500条,及时公开法院重点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发表宣传报道1952篇,调研论文232篇。组织法官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共开展普法宣传2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学生等300余人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审判工作。强化判后答疑、申诉听证等制度,举行听证会13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等功能。
完善人民陪审工作制度,推进司法民主。实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完善参审机制,现有人民陪审员49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普通程序案件1680件,陪审率达99% 。
五、坚持从严管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
坚定理想信念,规范司法行为。始终把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把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学习教育、“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树立看齐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公正理念,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通过主题演讲、警示教育、体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激发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内生动力,增强凝聚力和干事创业的激情,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有16个集体、10名个人获省、市以上表彰,3个集体、3名个人获记功奖励,156名个人获县及本院的表彰,机关7个党支部先后被县直机关工委授予“规范化党支部”,二郎口法庭党支部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示范党支部”。
突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组织干警参加法官大讲堂、岗位培训及各类专项培训150期,1100人次参训,法官队伍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文书说理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15年以来,我院收案数大幅上升,但结案率仍保持在90%以上,案件质量一直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在“三精”案件评比活动中,李清芳撰写的《李绍奇、郑远唐等27人诉滁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例获最高院“环境司法·生态文明” 典型环保案例三等奖,晋圣军被省高院授予“案例撰写先进个人”。
抓好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建立廉政风险节点排查管控制度,坚决遏制“六难三案”⑨和“四风”,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抓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教育33次,观摩贪腐案件庭审17场,组织干警参观市、县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教育干警坚守底线,不越红线。抓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各项制度79项,印发《柔性处理·艺术拒绝》廉政手册,人手一份。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审务督察264次,发放廉政监督卡35000份,任命廉政监察员10名,聘请特邀监督员20名,按月通报全院司法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履职考察,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我院民商事审判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理工作、执行工作的专项评议。以座谈、走访、邀请旁听庭审、参与活动等形式听取代表建议170人次,接受人大代表视察、指导7次。法院工作受到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肯定。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接受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走访接待政协委员60人次,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的日常联络,通过调研、联席会议等形式,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意见。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办理检察建议5件。落实检察机关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共列席108次,讨论案件138件。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重视与律师协会沟通交流,召开律师座谈会3场,支持和保护律师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听取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公布法官姓名和联系方式,公布监督电话,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椒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帮助县人民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理念、司法水平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相适应,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社会转型期大量复杂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案件数量大增,社会各界对司法的期望值高,案件办理难度明显增大;三是执行工作还未真正实现良性循环,“执行难”问题还比较突出;四是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吸引、留住优秀人才,防止人才流失,解决法官断层的问题更加迫切。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县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人民法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确定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定不移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坚持改革创新,着力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辖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发挥审判职能,在主动服务大局上彰显新担当。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和改善司法服务。深入推进平安全椒建设,依法严惩暴力犯罪、涉众型犯罪、非法集资犯罪,努力营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大安全感。深入推进法治全椒建设,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规制和引导作用,注重激发社会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推动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依法保障各项改革顺利进行。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坚持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使行政审判成为官民矛盾的“减压阀”、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法治政府的“守护者”。
(二)坚持改革创新,在深化机制改革上实现新突破。按照我省司法改革部署,积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整合、审判团队配置、人财物省级统管等各项工作,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排除非审判性事务,突出重点,聚焦难点,探索建立常态化平衡办案任务工作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的衔接,推动形成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三)深化司法公开,在推进阳光司法上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不断健全网上案件查询、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网络庭审直播等制度,继续做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更透明、更公开、更阳光的司法服务,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清廉作风,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满足司法需求,在践行司法为民上展现新成效。加强涉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土地、社会保障等案件的审理,促进民生改善,增进人民福祉;贯彻《反家庭暴力法》,让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维权常态,为家暴受害者及时、有效地提供法律保护。加快推进诉讼服务网建设,努力打造线上线下的立体化服务体系;依法加强司法救助,保障弱势群体诉权实现。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为实现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架桥铺路,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五)加强队伍建设,在法官“三化”建设上争创新业绩。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培育对党绝对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管理,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争取组织保障,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不懈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法院队伍建设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时期,新的使命。全椒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坚持以司法改革为主线、以执法办案为抓手、以信息化应用为平台、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各项审判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推动“五个发展”、建设“六个全椒”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全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①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指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非因法律特别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其目的在于减轻未成年犯的心理负担,为未成年犯回归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
②小额诉讼程序: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这意味着小额诉讼程序在我国的正式确立,其对及时化解小额纠纷、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提高诉讼效率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③“一打三反”:即开展打击“拒执罪”、反规避执行、反干预执行、反消极执行等专项行动,重拳出击,各个击破,推动以系统化方式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形成科学有效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④审判管理“三化”年:2013年起,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了为期三年的“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活动,围绕着“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发展”的总体部署,以信息化为支撑,提升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使审判工作、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向高端管理转变,向动态化、精细化管理迈进,从而带动法院整体工作的前进。
⑤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司法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遵循司法的基本规律,改革现有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使得审判权既依法独立运行,又受到有效监督、规范运行,从而实现“审者裁判、判者负责”。
⑥员额制:是指将人民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根据法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案件数等确定法官数量,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
⑦立案登记制: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决定是否立案登记。
⑧12368诉讼服务平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在工作时间拨打12368,可以查询案件是否受理、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案件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信息。也可以咨询诉讼程序性问题。作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既是司法便民的新举措,又是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新途径。
⑨“六难三案”:是指人民法院着力解决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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